(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101起。经核实没有一起超范围、超时限的行政许可;没有擅自增加许可环节、许可程序。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审批规范。一是取消开工审批改为开工备案。自取消开工审批以来,各县区办理开工备案手续不再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情况说明等相关文件。之前开工审批办理时,我们需要对相关文件逐一审核,确保其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工条件。在我们确认可以开工后,项目法人通知监理单位,逐级下达开工令,进场准备。现在办理开工备案项目法人只需在开工后15天内提交开工备案书及履约保证金单据及相关材料送检报告,资料齐全后立即可以办理,不再需要对相关文件逐一审核,大大简便了办理程序,工程开工时间更加灵活,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办理程序更加简洁方便。二是减少河道采砂审批事项,截至目前除桑珠孜区外其余17县都各自的审批权限。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对取用水单位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且对新建或已建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工程,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补办取水许可;二是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水资源征缴工作力度,水利局专门制定了《2018年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截止到2019年11月,市水利局已征收了近85万元的水资源费。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根据市编办要求,我局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18年3月12日开始,通过查阅“三定方案”,对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自治区相关条例和管理办法,参照内地省市权责清单等措施,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我局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市审改办三次审核后,我单位最终确定下来145项权责内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80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11项。现已将我局权责清单公布至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以供参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力度。市水利局认真研究全市水利工程特点,梳理施工质量关键环节,创新了监督方式,有针对性地制订重点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提出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要求。一是做好工程技术服务与指导,组织质量监督工作技术交底,提前警示质量安全关键点,预防质量问题发生;二是定期安排现场质量监督活动,及时监督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施工质量;三是参与主要单元工程、隐蔽单元工程联合验收签证,从施工现场和工程资料两方面核查施工质量可靠性;四是跟踪监督质量隐患整改情况,通过事前警示、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等环节,严格按相关建设程序和规程规范实施,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保障。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我局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自治区政务系统和公文交换系统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我局通过“日喀则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将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公布到网络公布到微信上,以供参考。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有200余人,主要群体是十八县(区)和日喀则市水利行业工作人员,这一举措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化,能够更好地树立水利行业形象和为人民服务。下一步,我局将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的政府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将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在窗口向社会公众公布,将有效地减少市民的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