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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日喀则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国有资产(设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合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建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制定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协助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负责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5.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7.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日喀则市水利局本级。机构改革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事业科室3个(拉洛灌区管理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3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站、满拉灌区管理局、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232.23万元,支出总计4232.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1025.77万元,下降72.26%。主要原因为减少22年满拉水库现代化改造项目款12000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232.2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1万元,下降100%。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232.2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23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2.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23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72万元,占41.46%;项目支出2,477.51万元,占58.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32.23万元,支出4232.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025.77万元,下降72.2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减少22年满拉水库现代化改造项目款12000万元。支出减少11025.77万元,下降72.26%,主要原因为减少22年满拉水库现代化改造项目款12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025.77万元,下降72.26%,主要原因为减少22年满拉水库现代化改造项目款1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39万元,占4.2%;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4万元,占2.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2.24万元,占1.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870.86万元,占91.5%。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32.57万元,支出决算为423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4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8.34万元,支出决算为7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8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2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未完工,资金未拨付完。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支出,剩余资金为结余。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9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支出,剩余资金为项目尾款。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833.83万元,支出决算为79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支出,剩余资金为结余。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进行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0.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4.1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9.74万元,增长18.07%,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及车龄老化导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70万元,占9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7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料费、公车维修及车辆保险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0.7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9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内地团组氧气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06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市水利局组织各业务科室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依据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清怪,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9个,整体自评得分9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4.1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50.43万元,降低27.3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184.62万元含食堂补助及食堂运转补助。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5052.9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128.76平方米,业务用房1531.23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39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304.05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1-日喀则市水利局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表2-市水利局2023年项目支出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