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7月24日
目录
第一部分日喀则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仅有日喀则市水利局本级1个1级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国有资产(设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合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建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制定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协助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负责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5.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7.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责任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水利局:机构改革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事业科室6个(重点水利枢纽灌区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满拉灌区管理局、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632.5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7.78万元,上年结转180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87万元,农林水支出418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9万元。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463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7.78万元,占61%;上年结转 1804.8万元,占39%。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 年支出预算463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37万元,占39.4%;项目支出2805.2万元,占60.6%。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32.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7.78万元,上年结转180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87万元,农林水支出418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9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总体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28.74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69.9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一是口径原因,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公益性社保资金65.96万元;二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的社保资金上涨。
(二)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93.8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8万元,降低14.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导致的医保资金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187.6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406.08万元,降低8.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2.2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3.17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7.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22万元、津贴补贴745.75万元、奖金81.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92万元、住房公积金122.29万元、医疗费9.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66万元、抚恤金65.94万元、生活补助52.06万元、医疗费补助2.1万元。
公用经费18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0.75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劳务费4.2万元、工会经费21.67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8万元。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23年预算总额22.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22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7.5万元,较2022年无变动。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无购置计划;2023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次、人数45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8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0.75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劳务费4.2万元、工会经费21.67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政府采购项目1个,主要采购内容为办公楼维修改造,资金总额为301.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2,036.64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975.4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7.00%;闲置20.5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1%;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40.6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2.00%。自用无形资产9.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9.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所有项目均已申报绩效目标。
(五)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