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日喀则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仅有日喀则市水利局本级1个1级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国有资产(设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合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建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制定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协助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负责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5.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日喀则市水利局:机构改革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事业科室3个(拉洛灌区管理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3个(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站、满拉灌区管理局、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207.0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9.95万元,上年结转4477.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67万元,农林水支出459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11万元,转移性支出2225.74万元。
二、关于2022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收入预算72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9.95万元,占37.88%;上年结转 4477.14万元,占62.12%。
三、关于2022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 年支出预算720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10万元,占24.66%;项目支出5429.99万元,占75.34%。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9.95万元;上年结转 4477.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67万元;农林水支出459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11万元;转移性支出2225.74万元。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总体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8.8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34.16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的社保资金上涨。
(二)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9.67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27.82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的医保资金上涨。
(三)农林水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593.76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2388.67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中人员经费上涨。
(四)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19.1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25.63万元,增长27.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二)(五)转移性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225.74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2225.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填列该口径。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日喀则市水利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75万元、津贴补贴736.16万元、奖金79.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住房公积金119.11万元、医疗费7.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45万元、抚恤金65.94万元、生活补助2.03万元、医疗费补助23.32万元、医疗费补助1.8万元。
公用经费18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75万元、水费6.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劳务费8.4万元、工会经费19.85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21万元。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22年预算总额67.6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0.1万元,较2021年增加7.0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上涨;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7.5万元,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人数减少。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无购置计划;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人数55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8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75万元、水费6.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劳务费8.4万元、工会经费19.85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政府采购项目1个,主要采购内容为行业规划方案编制,资金总额为649.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952.4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891.3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6.87%;闲置20.5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5%;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40.6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2.08%。自用无形资产9.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9.6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所有项目均已申报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